(本报古晋24日讯)118名无国籍儿童的申请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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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砂拉越21岁以下,在马拉西亚出生但没有马来西亚国籍的孩子未来着想,砂福利、幸福社区、妇女、家庭与儿童发展部今日在第14届全国大选后,首次与相关单位召开砂拉越无国籍及无证件儿童特别委员会会议,以确保申请者在我国联邦宪法第15A事项下申请成为我国公民的过程顺利。

砂福利、幸福社区、妇女、家庭与儿童发展部部长拿督法蒂玛陈赛明今日在与相关单位进行会议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今日所召开的砂拉越无国籍及无证件儿童特别委员会会议共讨论了118宗申请。

她说,该委员会主要是确保在21岁以下,但还未获得马来西亚国籍的孩子申请成为马来西亚公民。该委员会会协助审核申请表格,确保申请者的一切文件和表格完整符合我国内政部所规定的要求。

她披露,该会议今日所讨论的118宗案件中,男生有68位,女生则是50位,其中,年龄介于7岁至12岁的占多数,有51人申请,其次是年龄介于0岁至6岁的孩童,共有36人申请,年龄介于13岁至17岁﹐共有25人申请,年龄介于18岁至21岁有6人申请。

她续说,在有关118宗申请中,有64宗是因为孩子在婚姻前出生的,加上孩子的母亲不是马来西亚公民,因此根据我国的法令,孩子的国籍将随母亲的国籍,另外,因被领养而没获得我国公民权有28宗案件、因父母同居但未正式注册婚姻而导致孩子没法获得我国公民权的有22宗、在监护权以下的有4宗。

她透露,在118宗案件中,其中的90宗是因婚姻未正式注册和在监护权以下而造成的。在这90宗案件中,其中多数的母亲国籍是印尼籍,共有73人,所罗门群岛有4人、菲利宾2人、中国2人、泰国1人、越南1人、未确定国籍的1人、获得暂时公民的有2人、没文件的有4人。

她解释,其中有一些家庭的长子没法获得我国的公民权,但是其他的兄弟姐妹却能获得我国公民权,这是因为父母在有了长子时,还未正式向当局注册他们的婚姻,在未注册婚姻前的孩子的国籍都随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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