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5日讯)男子涉嫌在旅馆房间被发现拥有冰毒案,基于控方证据不足,无法证明被告就是该房间的住客,法庭今日裁决29岁的廖姓男子拥毒表面罪名不成立,获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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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被控于2017年10月20日午夜12时30分在福州一旅馆房间,被发现拥有9.43克的甲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39A(1)条文被判刑。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2年至5年,并须施以鞭笞3至9下。
此案审理期间,共传召了5名证人出庭供证。
法庭今日裁决时指出,控方在案件审讯期间并没有传召是间旅店相关人员,以证明被告是该旅馆的住客。此外,法庭也接受律师的陈词,即警方是再次带着被告返回现场时,才起获毒品,因此控方没有成功证明该毒品是属于被告的。
法庭基于控方证据不足,裁决被告拥毒表面罪名不成立,获得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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