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销售员上班用手机,称被老板苛扣1000新元(约3000令吉)薪水,上网吐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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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销售员日前在面子书贴文申诉,工作了一年多后向老板提出辞呈,结果老板竟苛扣薪水,让他不知所措。

他表示,老板偷拍他工作时用手机的画面,指之前已申明上班时玩手机可罚1000新元。这名销售员喊冤称自己是销售业务,表明並非在玩手机,觉得不合理。

上述贴文引起网民一番討论,並热议到底公司是否有权这么做。

根据新加坡人力部网站资料显示,僱佣法令之下,僱主只能根据9种情况扣除职员薪水,包括没来上班、因自己的责任导致公司財物损失、个人要求餐食、提供住宿等服务、收回贷款或超支薪水、付公积金、在个人要求下加入付费计划、在个人允许下支付给合作社及其他情况,但僱主必须徵求人力部同意。

人力部回復媒体询问时表示,若职员在薪资上需要任何协助,应尽早到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TADM)寻求帮忙。若人力部发现僱主行为不当,当局將採取行动,如果举措太过分也將面对制裁。

根据人力部条例,僱主一个月最多只能扣除50%的薪水。不过,在三种情况下例外,包括没来上班、收回贷款或超支薪水、在个人同意下支付给合作社等方面的款项。

另外,若职员的合约结束,最后一次薪水的扣除金额也可超过50%,让僱主收回任何欠款。

万宝盛华集团行销总监吴坤豪受访时坦言,虽然在办公时用手机被扣薪水的事件很少见,但的確有听过有僱主认为员工不够专心,对此不满后决定扣薪水。「这样的情况通常发生在职员不知其权益,或是僱主对于僱用法令缺乏瞭解。」

他认为,若僱主认为员工办公时花太多事件处理私事,应先以辅导的方式处理。若情况严重,则可以警告的方式劝员工改善工作態度,这样的处理方式会更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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