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5日讯)针对掌管联邦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表示,若废除死刑法案通过,将以判处最低刑法监禁30年取代死刑,砂人联青总团秘书长符祥威律师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希盟政府应该从长计议,多听民意并严谨考量大马民情,万不可贸然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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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有恐吓作用

他认为,马来西亚在目前阶段应该要保留死刑这条律法,因为死刑的存在只是针对某一些特殊的严重罪行如贩毒、蓄意谋杀、奸杀、绑架撕票等,对想要干案者至少存有恐吓作用。

“我们尊重人权,也了解世界一些先进国家没有死刑法律的存在,但是,当马来西亚的发展和国民意识,还不能与这些废除死刑的国家处于平等或接近水平时,我们不能因为许多国家已废除死刑,就盲从就跟风。同时,马来西亚也不会因为废除死刑,而一跃成为先进国或发达国家。”

符祥威进一步说明,一些严重的案件,在罪犯干案前就知道他们的行为将会危害他人的性命,如绑架和撕票、蓄意谋杀、奸杀等,他们明知道干案的最后将导致他人的死亡,那么为何他们还要进行?他们可以蓄意剥夺别人的生命,难道法律就不能为无辜者讨回公道?

“凡涉及死刑的案件,法庭都会非常谨慎处理及严密审判。如审理杀人犯时,法官也是依据毫无疑点的确凿证据证明该杀人犯是有意或有目的剥夺他人生命并导致死亡,才将罪犯判于死刑。”

他表示,除了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就连发达国家的新加坡、日本和美国都还存在死刑的严刑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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