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 「司机驾驶態度是减少交通意外主要原因之一,惟公司管理层也责无旁贷,一样需要负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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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董事黄绍文博士针对近日频频发生重型交通工具涉及严重车祸一事说出看法时表示,重型交通工具如货卡车比一般轿车的排气量(CC)高出5倍,因此前者在车祸时承受的风险比后者较低。

「从数据及案例看来,由於重型交通工具的体积大,所能承受的撞击力较大,因此一旦发生严重车祸时,相较之下,通常都是轿车或摩多车使用者伤势更为严重。」

他指出,重型交通工具体积大,灵活性比轿车及摩多小,控制重型交通的时速为预防意外的有效方法之一,以便能及时剎车避免意外发生。一般上,重型交通工具在高速公路的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另外,罗厘及巴士长时间在公路行驶,维修及保养步骤绝对不可省略。

「部分企业为了將利益发挥至最大化,会在商用罗厘安排2至3名司机轮班交替,因此车辆的磨损程度高。若要降低风险,车辆的维修及保养步骤要做得完善,勿为了省却费用,而导致意外发生。」

另一方面,黄先生表示虽然现阶段在法律上未有针对涉事司机公司管理层的刑罚,但这並不代表管理层完全没有责任。

「公司管理层应该考量行程距离及行驶时速,给予司机充足的时间。若以津贴要求司机以更快速度送货,是间接性鼓励司机违反道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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