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卫生部颁佈禁令,即日起禁止业者售卖所有酒精饮品予21岁以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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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是业者不得售酒予18岁以下人士,而卫生部將禁酒令的年龄限制提高至21岁以下,这意味著合法买酒的年龄是21岁以上。

卫生部长祖基菲里表示,业者必须在摆售处和酒瓶贴上「饮酒危害健康」的標籤,以及在柜台標明只能售卖给21岁以上人士。

他指出,所有酒精饮品必须与其他的食物分开摆放,置放在特设及独立柜台。

他也说,业者也只允许售卖700毫升以上容量的混合性烈酒(Compounded Hard Liquor)。

他指出,卫生部已于2016年5月27日宪报颁佈《1985年食品条例》修订酒精饮品的361(针对酒精饮品)条规和386A(针对混合性烈酒)条规,于即日起生效。

不过,他强调,该部给予业者18个月的缓衝期。

他说,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祖基菲里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如是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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