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6日讯)来自槟城的一名华裔女子,因涉嫌以一项不存在的高回酬投资计划,欺骗一名受害者2万令吉,而于今早在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坐牢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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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华裔女被告,现年37岁,来自槟城。

控状指她涉及于今年6月15日,在刘钦侯路的一间旅馆,以一项不存在的投资计划,引诱和欺骗一名受害者交出2万令吉予她。

此外,被告当时还向受害者作出承诺,受害者在投资一周后,就可开始得到回酬,最高可获得30万令吉的回酬。

但受害者将投资的2万令吉交给被告拿去投资后,却迟迟得不到任何由被告所承诺的回酬。被告此举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然而,该名女被告于今早被带上地庭进行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坐牢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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