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7日讯)2名贷款公司职员涉及蓄意致伤一名借贷人﹐今日在民都鲁推事庭受到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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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姆斯塔法卡玛尔今日以文告方式披露﹐来自民都鲁的2华裔男子﹐即现年24岁的沈某及25岁的钟某﹐因为涉及蓄意致伤一名28岁的马兰诺男子借贷人﹐今日在民都鲁推事庭被提控。
他透露﹐涉案者是当地一贷款公司之职员﹐他们涉及在本月12日上午9时20分﹐在民都鲁所任职的贷款公司内掌掴及殴打当事人的脸部。
2名涉案者因而在刑事法典323条文下被提控﹐该罪名也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相关人士将可被判监禁1年﹑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是两者兼施的刑罚”。
他表示﹐鉴于2名被告均不认罪﹐所以他们将需要每人各缴付2000令吉保释金﹐并在2名本地人士各担保的情况下获准保外候审。本案订在10月24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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