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9日讯)砂政府法律顾问拿督冯裕中起诉张健仁诽谤案,原定在今日作出裁决,但法官展延到2018年11月12日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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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起诉人拿督冯裕中入禀法庭,要求法庭撤销张健仁的辩护书;张健仁则要求撤销案件诉讼,地庭法官提莫迪谕令,双方是否有互相诽谤,必须经过地庭审讯,双方皆不满此裁决,因此上诉到古晋高庭。

张健仁日前是针对冯裕中在联邦法院的部份结案陈词,指任何普通人阅读这段结案陈词,其自然的理解就是,《1963年马来西亚合约》附录的《1962年政府级别委员报告》所阐明的建议,在未纳入联邦宪法或任何法令之前,并无法律效力。 若一个人或一家公司不能坚持或行使《1962年政府级别委员报告》所建议的权力,那也意味着有关报告没有法律效力。

张健仁日前也坚持认为,他之前的言论是对事不对人,是在质疑砂政府的立场,而非冯裕中个人的立场。身为一位民选的代议士,针对如此涉及公众利益,尤其是砂州权益的问题,他有责任提出质问。

砂拉越政府法律顾问拿督斯里冯裕中,则否认行动党国州议员张健仁指他于今年8月在联邦法院一宗涉及砂拉越政府的案件中,代表砂州政府告知联邦法院,《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以及《1962年政府级别委员报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指控。

此案是针对砂州政府吊销Keruntum私人有限公司的伐木执照一案而引起的,冯裕中否认在案件中说过《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以及《1962年政府级别委员报告》没有法律效率。他说张健仁的指控完全不真实,是为了抹黑他本人,他也曾经致函张健仁,要求张健仁指出他的书面文件中,哪一部分包含《1963年马来西亚合约》以及《1962年政府级别委员报告》是没有法律效率的词句。

由于张健仁无法在7天内给予答复,也没公开澄清和道歉,因此冯裕中将案件入禀法庭。

起诉人冯裕中要求答辩人张健仁给予一般的赔偿,以示惩戒之损失赔偿、5%的年利,直到案件结束,及缴付所有的赔偿。

起诉人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答辩人张健仁,或其代理、员工等发表同样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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