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20日讯)一名32岁的罗里司机被控非法运载未获关税局批准的香烟罪名成立,昨日被判罚款高达1千215万8400令吉或监禁18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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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关税局总监拿督莎莉花证实接获这起案件的报告,且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宗非法运载未获关税局批准货物的案件。

她赞扬执法队伍的工作表现,因为走私让政府损失巨额的税收。

承审推事朱莱妮经过多方面的考量,包括被告认罪和求情、案情、犯下的罪行及公众利益在内后,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指出,来自鲁哇湾的杨姓男被告,在2015年11月9日下午4时30分,于瓜拉峇南一带被发现非法运载价值71万5200令吉,共计1894箱未获关税局批准的香烟,当中涉及178万8000令吉的进口税、357万6000令吉的关税及36万4752令吉的消费税。

被告因此抵触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e)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10倍或超过20倍的货物总值、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我只是罗里司机

当时被告的走私物及一辆罗里都被充公作为呈堂证物。被告对控状表示认罪,并向推事求情要求轻判,因为他只是一名罗里司机,对所载的物件并不知情。

被告要求推事先延后判刑,因为他要求其代表律师李晋安向高庭提出上诉,因此推事允许被告由两名本地担保人以10万令吉担保金保释外出,并须先付款5万现金作为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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