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3日讯)针对内阁于10月10日决议废除马来西亚死刑制度,人联党朋岭支部青年团认为,此举过于仓促的决定,只为了随意实行竞选宣言(废除恶法)的贸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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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团今天指出,中央政府没有提呈实行方案和替代方案就通过此议案,就如同“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没有深入及权宜全面探讨可行性,或会延申漏洞与舞弊,而让罪犯轻松逃脱罪责。

“守法者的权益和违法者的人权保障应该存在一个平衡点。如果只为了盲目响应世界人权宣言而罔顾守法者的权益,这不是法律的本质。”

该团指出,英国于1810年提出废除死刑制度,历经155年的坚持,才在1965年实施了暂停死刑的方案,而后在1969年无限期展延这项方案直到1999年正式签署国际条约废除死刑。期间也成立过无数次的皇家委员会和特设委员会来调查及考量废除死刑的问题。在废除死刑之际,也提呈以无期徒刑替代死刑,设立全国假释署严厉检定罪犯的“最低刑期”,以及是否可获得假释等。

大马17项罪刑可判死刑

“目前,马来西亚有17项罪刑可被判处死刑,其包括恐怖行动、谋杀、致死案件、叛国、非法持枪等。当中有9项是强制性的死刑。马来西亚的假释制度只适用于轻型囚犯,而无期徒刑也逐渐不被采用。一些严重的罪犯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仅需服刑20或30年。如无重大违规,甚至可申请减刑至13年等。什么样的罪犯可以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什么样的罪犯必须终身监禁?中央政府必须对这些问题提出适当的方案才可废除死刑制度。否则罪犯可通过这些法律漏洞得到获释,也可能对社会带来威胁。”

对于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对死刑无助减低罪案及死刑有误判风险言论,该团认为,误判的出现在于制度的腐败和缺陷,包括了官员和罪犯相
互包庇的情况,这些必须经过法律程序转型去减低误判的情况,同时维持公义的可靠性。

因此,该团呼吁内阁不该仓促决定废除死刑,应设立特别委员会去调查限制或废除死刑的可行性,举行听证会让官员,专家和基层民众展开辩论和沟通,以便找到适合马来西亚的刑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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