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8日讯)欲阻止沙菲益参加大选不成,法庭勒令败诉人缴付32万堂费予胜诉的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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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西丽斯丁娜加力谕令败诉人拿督莫哈末艾纳阿都法达,缴付32万堂费给予首长拿督沙菲益,若有未清款项则需以5巴仙年息计算追加,直清还余额为止。
来自仙本那的政治人物拿督莫哈末艾纳阿都法达(68岁)是今年509大选前,入禀法院,要求禁止拿督沙菲益参与选举。
莫哈末艾纳是今年4月份入禀法庭,起诉当时已经退出巫统、从联邦内阁中除名的沙菲益。
沙菲益的代表律师道格拉斯林在庭外受访时指出,其律师团队成功在法庭上证明对方的诉讼用意乃居心不良。
他说,艾纳起诉沙菲益乃别有居心,向法院申请司法检讨的用意并不是为了正义。
「他这么做无非是趁大选来临,破坏沙菲益的名誉,滥用司法程序,以让巫统可以坐拥渔翁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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