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9日讯)梅艷芳虽然留下1亿港幣(约4700万令吉)遗產,临终前安排每月给7万港幣(约3.28万令吉)生活费予母亲覃美金,惟梅妈 和哥哥梅启明多次耗巨资爭產打官司,终被法庭宣佈破產,其以4.3万港幣(约2万令吉)租住某单位,因连续6个月欠租昨被收楼,梅妈身体不適,离开后住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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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执达主任及律师登门收楼,一脸憔悴的梅妈穿睡衣坐在客厅,与执达员对峙不肯离开,有5名警员在梅妈报警后抵达。记者致电梅妈查询是否被收楼,她 激动说:「是啊,我要睡街,我死都要坐在这里,要锁就一起把我锁在里面。锁匙和鱼不让我们带走,要我走我不会走,我要陪它们。」

陪伴梅妈的除了梅妈干女儿,还有一位自称是梅妈秘书的谭先生,梅妈干女儿要求多给两周时间,指梅妈已经租了新屋,但却未能提供新租约或地產经纪资料,最后梅妈於各人陪同下,约在下午4时30分离开,转到圣保禄医院。

梅妈表示心臟一向不好,所以入院要接上心臟起搏器,梅妈看著医院食物摇头说:「吃龙肉都无味,要吃8粒药才吃一些,不然真的吃不下。」她又说:「银 行一向都帮我交租,现在就不帮我交!详细的事你问阿头(谭先生)。」记者问梅妈是否暂时住医院休养?出院后住哪里?梅妈表示:「见步走步,我会去法庭向陈 江耀(法官)拿钱!是不是被压著?他怕什么?一点正义感都没有!」梅妈又谓,只拿了两件衣服,阿梅的遗物没有拿走。

新居没钱交抵押金

梅妈住院期间,与谭先生不停接电话,相信是地產经纪来电,其间听到谭先生要求找800至900呎的单位。据知,梅妈已看中铜锣湾一个月租2.8万港幣(约1.3万令吉)的单位,但目前未有钱应付两个月抵押金及一个月租金,加上她有欠租纪录,故只能以孙子名义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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