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杭州去年7月30日发生重大车祸,一名陈姓女子开着马赛地车行经路口时,失控冲撞路边车辆和行人,导致5人死亡。

Advertisements

该案昨(11)日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姓女子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陈女在庭上当庭认罪,并称「我情愿死在那一天,但我活下来了,就应该承担责任」。

综合报导,陈姓女子去年7月30日19时许穿着拖鞋驾驶马赛地车,在行经路口时失控,导致车辆前后轮先后驶上道路中央分隔岛。陈女见状后又因慌张,错将油门踏板当作煞车踏板连续使用,马赛地车便在行驶过程中持续加速,将正在文二西路竞舟路口等候的多名行人撞倒,导致过往多辆车辆受损。经鉴定,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轻伤,另有3人轻伤。

西湖法院今天上午11时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庭旁听。陈女在庭上表示,在踩了她所认为的刹车后,发现车速却愈来愈快,为了避让行人,才想用拉手煞车的方式让车停下来。

她也提到,当时没有意识到自己踩错了刹车,以为是刹车失灵,所以连续踩了几脚,结果速度愈来愈快;在碰撞过程中,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等到反应过来后发现车子已经翻了,看到车子天窗开了,才从车窗爬出去。

「今天在这儿没脸见所有的人,我后悔,非常绝望,因为我的过失使受害人遭受伤害,使他们遭受痛苦。」陈女说着说着便哭了起来,声音颤抖。事发后,她已经对受害人家属都进行赔偿,赔偿钱款主要由儿子负责;据知情人透露,陈女的赔偿金额总计达到1000多万元人民币。

公诉人认为,陈姓被告本人对事故是没有预见的,且在车辆加速的过程中,曾两次主动避让行人,可以说明她在主观上对伤害他人、危害公共安全持抗拒态度。该事故主观上属陈某某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过失犯罪。陈女则称,「如果可以选择,我情愿死在那一天。但我活下来了,既然活下来了就应该承担责任。在这里我诚心诚意地表达我的歉意。」本次庭讯于11时30分结束,将择期宣判。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智能手机进入历史拐点 2018年全球销量首次下滑
下一篇新闻剖腹产5天后伤口惨裂开  新手妈妈肠子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