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指出,在新的可负担房屋政策下,屋主若要出售任何可负担房屋,必须先卖回给房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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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强调,上述政策仅限2019年起,在新的可负担房屋政策下兴建的房屋;至于2019年以前兴建的可负担房屋,则不受这新政策所约束。

「至于把房子卖回给房地部的细节,我们仍在研究中。」

祖莱达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进行感谢国家元首施政御词部门总结环节后,在国会走廊受询时,如是指出。

祖莱达指出,在2019年开始建造的可负担房屋预计將在3年半內建峻,因此,该部將利用这3年半的时间,来制定所有细节。

较早前,祖莱达在总结环节回答公正党加央国会议员阿敏阿末的提问时也指出,在新的可负担房屋政策下,未来屋主若要出售可负担房屋,必须卖回给房地部。

她说,此举是让房地部能继续提供给有需要的人民购买可负担房屋。

放眼每年建10万间政府早前推介「2018年至2025年国家房屋政策」,其中也制定「国家可负担房屋政策」,为B40低收入群体兴建更多可负担房屋。

在可负担房屋政策下,政府將兴建售价从9万令吉至30万令吉之间,最小面积为900平方英呎。

此外,希盟政府的竞选承诺是要在10年內兴建100万间可负担房屋,如今政府制定目標,每年兴建10万间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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