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联邦宪法1(2)条款修改法案内容,预料明日在国会进行二读前,会被修改。

Advertisements

《婆罗洲邮报》报道,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披露,修宪法案中的措辞,将会按照1963年版本之联邦宪法1(2)条款:

(1)“联邦”马来语或英语,应称为“马来西亚”。
(2)联邦州属(state)包括:
(a)马来亚州属: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登嘉楼;以及
(b)婆罗洲州属:砂拉越及沙巴。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明日修宪二读前 GPS动议撤销或提交特委员会
下一篇新闻修宪未提「平等地位」 冯裕中:起不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