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9日讯)砂政党联盟国会议员首席发言人兼柏特拉再也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指出,若联邦政府在联邦宪法第1(2)条款修正法案纳入1963年大马立国协议(MA63)相关条款,砂政党联盟国会议员考虑支持上述修正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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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联邦宪法第1(2)条款修正法案应彰显出砂拉越人民的心愿,而MA63也清楚列明砂拉越共组马来西亚的权利。

他强调,砂拉越及沙巴在立国协议下共组马来西亚时,被承诺赋予特别权利,因此立国协议相关条款纳入修正法案是至关重要的。

他续称,砂政盟国会议员之前反对一读的修正法案,除了是该修正法案不符合砂拉越人的心愿外,同时与1963年大马立国协议出现抵触。

“一读的修正法案并没提到MA63的条款,因此我们建议根据MA63的基础作出修改,即(a)马来亚邦,即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和登嘉楼;(b)婆罗洲邦,即沙巴及砂拉越。”

婆罗洲邦字眼很重要

他称,砂政盟国会议员认为婆罗洲邦的字眼很重要,因为我们拥有婆罗洲法庭,而婆罗洲法庭与马来亚法庭的地位是同等的。

他今午于国会参与联邦宪法第1(2)条款修正法案二读参与辩论时,发表上述谈话。

除此之外,较早前法迪拉也提出,MA63阐明所有的协议和条件,但为何修正法案中完全没有提到MA63?

为此,他反问若没把MA63纳入第1(2)条款修正法案中,试问砂拉越和沙巴要如何去争取权利?

他补充,凡涉及修宪或修改法令等问题,联邦政府都必须先谘询砂拉越政府,至于砂政府也成立谘询委员会以代表砂拉越回馈更完整的意见,此举有助于巩固砂拉越与联邦政府合作关系。

他反驳砂政党联盟玩弄政治游戏的说辞,并重申第1(2)条款修正法案涉及砂拉越和沙巴人的权利,同时也包括马来亚的权利,因此更需谨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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