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在面对重重反对声浪后,国会下议院最终在没有获得2/3国会议员支持的情况下,在二读环节驳回《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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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敦马哈迪在为二读环节进行总结后,议长拿督莫哈末阿里夫引述联邦宪法第159条文指出,只要国会下议院获得国会议员总数2/3支持,就能通过有关修宪案,即221名国会议员中,需获得148名议员的支持。

结果,在记名投票后,下议院以138票赞成、0票反对,59人没有投票的情况下,驳回该法案。

这也是希盟政府于509上台执政以来,首次修宪法案在国会下议院被驳回。

此前,《2018年反假新闻(废除)法案》曾于去年9月12日在国会上议院被驳回,以致该法案废除不成,并得在一年之后带回下议院,重新通过。

较早前,国会下议院在46名国会议员参与辩论后,议长宣布由首相敦马哈迪进行该法案的二读总;惟,砂拉越政党联盟土保党山都望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旺朱乃迪站起来援引议会常规第54(2)条文提呈动议,要求下议院将《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提交国会遴选委员会。

不过,议长就表示,先让首相进行总结。

马哈迪于10时左右完成总结后,议长基于旺朱乃迪提出的动议,让议会以声浪表决是否通过有关动议,砂联民进党民都鲁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张庆信则附议有关动议。

虽然议长宣布赞成声浪不及反对声浪,但旺朱乃迪仍提出要求记名投票,并获得超过15名反对党的支持;有关动议最终以60票赞成,136票反对,以及1人没有投票的情况下被驳回。

《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是于4月4日提呈国会一读,但遭到东马反对党国会议员强烈反对,惟希盟政府坚持将法案提呈下议院。

恢复沙巴与砂拉越地位,原本就是东马长期以来的要求,但由于有关修宪案没有达到东马议员的预期,因此纷纷提出反对。

东马在野国会议员于今日的二读辩论环节中再次要求政府成立国会遴选委员会,深入研究有关法案,并在法案中添加「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字眼,而非只是在联邦宪法第1(2)条文中简单加入几个词。

他们也认为,修宪案过于仓促,应先等待探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内阁特别委员会完成讨论结果后,才提呈修宪。

首相敦马哈迪较早前在二读总结时指出,希盟政府认为,没有必要将《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桉》带往国会遴选委员会,不过他说,可以成立一个国会遴选委员会,以监督《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内阁特别委员会。

他说,他了解到国会议员的担忧,因为不晓得内阁特别委员会究竟针对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内容,讨论了什麽。

因此,他指出,成立一个由各个朝野政党或联盟的国会议员组成的国会遴选委员会,且让该遴选委员会的主席可加入内阁特别委员会,就能达到监督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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