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0日讯)联邦宪法第1(2) 条文理应与联邦宪法第160 条文同时进行修改,方才算完整,所以一旦联邦宪法第1(2)条文修正法案在国会中获得通过,但联邦宪法第160 条文未被修改的话,那是次的修宪提案就将成为一个欲陷砂政党联盟于不义的政治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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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首长署政治秘书陈开今日是以文告方式,如是表示。

他说,希望联盟联邦政府仓促提呈修宪法案之举,凸显希盟因无法兑现竞选承诺而导致民间骂声四起。

他透露,随着补选的接连失败,希望联盟有意通过修宪之举来力挽狂澜,但却不幸犯下了欲速则不达的兵家大忌,进而最终落得“伪修宪,真邀功”的失败下场。

他直言,该仓促提出的修正法案内容也错误百出,而且原本的提案内容更几乎与现有的联邦宪法第1(2)条文内容一样,进而有在玩弄文字排列游戏之嫌。

“在砂政党联盟做出反对之后,希望联盟联邦政府又急忙将法案内容修正为1963年的联邦宪法版本。”

他续称,联邦宪法第1(2) 条文的修改,理应与联邦宪法第160 条文(即针对联邦的注解)同时进行修改,方才算完整。

“希盟对该项诉求充耳不闻,可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修宪不可马虎行事

他表示,修改相关宪法条文乃是砂拉越人的大事,所以该修宪事宜万万不可马虎行事。

“一旦联邦宪法第1(2)条文修正法案在国会中获得通过,但联邦宪法第160 条文未被修改的话,那是次的修宪提案就将成为一个欲陷砂政党联盟于不义的政治陷阱。”

他也指出,虽然波德申区国会议员之前曾向砂政党联盟国会议员保证,希望联盟言出必行,所以一旦修宪成功,就必会兑现承诺。

“他(波德申区国会议员)说希盟是个言出必行的政治组织,但摆在眼前的事实确是,希望联盟未能兑现其在第14届全国大选中许下的竞选承诺。”

他强调,希望联盟的政治诚信已经破产,所以砂拉越政党联盟已不再相信希望联盟所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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