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遭女受害者母亲告强奸被捕。

(本报美里21日讯)12岁女童跷家与在微信认识的陌生男子约会发生性关系,女方家长大怒报警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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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油田工作岸外的26岁伊班嫌犯,于今早11时左右,在杜当第六期住家被捕,并于下午1时许被押回警局。

鉴定组警务人员把床单带回警局。
鉴定组警务人员把床单带回警局。

警方在嫌犯房间内采集留下的可疑证物,同时还把床单带回警局验证,希望查出有利的证据指控他。另外,警方也扣查嫌犯轿车。

床单带回警局验证

消息称,女受害者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该名嫌犯,且两人通过微信交流。女受害者昨早出席活动后没有回家,慈母找不到女儿后报警。

女受害者出席活动后,瞒着母亲与嫌犯约在教堂见面,然后上嫌犯的车到他家。

两人在你情我愿下发生了关系。过后,女受害者若无其事回家。

女受害者回家后抵不住母亲逼问,坦诚是跟一名男子外出,母亲带女童前往嫌犯住处。

女受害者母亲质问嫌犯,后者否认一切,过后女受害者才把实情告知了母亲,其母听闻后大发雷霆报警对方强奸其女儿。

微信摇一摇功能,只要在附近位置,拿起手机摇一摇,便显示对方所在位置,在双方不认识的情况下加为友,容易引狼入室。

所以女受害者通过上述功能认识不久的嫌犯,两人初次见面便发生性关系。在刑法不管对方请愿与否,只要与18岁以下者发生性行为,足以告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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