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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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国家的课题,论断时事的纷爭,核心在于认真本源,知道本末。推而广之,点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流程之非,自然也是这样,而不是著重在不关要旨的枝枝节节,乱了视线,也失去聚焦所在。

觉察这些,读者自可体会一眾网民当下火力全开,炮轰《2015年防范恐怖主义法案》记名投票通过之际,檳州首席部长兼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当日缺席国会之轻重不分。

当下的焦点乃是,是谁下令起草《防范恐怖主义法案》?是谁在国会下议院提呈《防范恐怖主义法案》?是谁决议在4月8日凌晨「停钟」激辩逾10小时,以79票对60票三读通过法案?

可惜,对此大家视若无睹,反倒一再责怪民联旗下个別的国会议员失责,提出要是他们全部在场,则《防范恐怖主义法案》自然不能通过之说。这般假想的「如果」,当然没错,但是,同时忽视了另一个「如果」的设想:

如果民联的86位YB全部到场,国阵的132人代表也是;那么,投票的结局將会如何?好吧,退一步想,纵然4月8日侥倖阻止了《防范恐怖主义法案》三读,然则,民联是否每一回合的投票,皆能以少贏多,反败为胜?

国阵议员不比民联少

前马新社编辑陈维隆的〈各位,你们点错相了〉的分析,所说也正是同一回事:「当时的情况是,票决时的国阵议员人数超过民联议员,因此法案便轻而易举地通过了。」

既然如此,林冠英出席国会与否,自然不是唯一的焦点。这样说,自然不是刻意为林冠英开罪,何况,林冠英言辞的遮遮掩掩,不但没有基本的问责精神,也掉失了领袖应有的风范。

记者会上连续指控各报记者「欺善怕恶」,浅见以为,是与事无补的。当日林冠英到底去了哪里,到了此时此刻,他还没有透露他確实的行踪。如果他也去了袋鼠之国,他的那一趟的澳洲之行,到底是公干,还是度假?

他的名下发出的文告所解释的,一如既往,仍在原地兜兜转转:他得知4月8日週三晚,国会的议程將在晚上9时30分结束。按照原本的议程,防恐法据云议定翌日的週四表决,孰知当天国会停钟辩论,復而通过。

参照www.parlimen.gov.my上国会议案(AUMDR8/4/2015)所示,確是没有相关法案的说明;儘管4月9日的议席(AUMDR9/4/2015),也似乎不见《防范恐怖主义法案》的环节。

不管怎样,林冠英仍然没有说明,相信他一早安排的行程,为何选在和国会撞期?受记者所询,林冠英也没有应答,只言「改次,改次」云云,到底他想改在哪一次?

缔造歷史的推手

身为主將,身处在这个关键时刻,林冠英想必知道,《防范恐怖主义法案》的成败,一票不能少。因此,他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但都是表率,也是缔造歷史的推手。

话虽如此,这回的错误判断,一半的责任固然在于林冠英,根本失误,则不能不怪罪国会议案的不可思议。举4月8日的国会为例,提问74则,法案事项48个。仅此两种,议员如何应对?

事隔一日的4月9日,国会排定的提问虽然略有减少,仍达59则。法案之事,也有16条之多。以一天8小时计,一眾YB在国会议会,当是蜻蜓点水,迨无异议了。

问题,就在这里。立法的流程,堪称天马行空,完全没有算计了时间成本的捉襟见肘:两天总计,多达133则提问,如果逐一解答,每题平均动用5分钟,则需至少11小时应对。余下的5小时,足够用作辩论法案吗?

据此推算,议会当前国会议会法案,难道纯属意思意思?要知道《防范恐怖主义法案》可不是普通的条规,影响之深,遍佈之广,一言难尽;岂可草草推出,匆匆通过?

犹糟的是,议会的时间,显然管理不足,挑灯以对,还不能应对,唯有求助停钟之计。这么一来,隨后的议案流程,自然有所变动。议员日理万机,怎么面对突来的变化?

是的,议会的方式,不少时候乃是即兴的,既定的议程,一再生变。林冠英4月8日的措手不及,也是可以理解的。然则,从一个常人的角度说,纵然林冠英4月8日是(按照原定计划)人在澳洲度假,何过之有?

可惜,国会的改革,一如这个国家的治理,说了又说,始终还是没有一撇:事情总是磨蹭,拖沓到最后一分钟。公务和私事的安排,因而不由自主。林冠英这一次的解释,遭到高调抨击,另一部分的玄机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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