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  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经过调查后,基于电子召车商GRAB滥用其在市场龙头的位置来阻止其他竞争者发展,建议向后者征收逾8600万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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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竞争委员会首席执行员依斯干达强调,这只是初步建议的罚款金额。

“还只是建议阶段,并不是最终罚款金额GRAB 有权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辩护。”

依斯干达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该委员会今日提呈的罚款建议是8677万2943令吉76仙,若GRAB即日起无法根据委员会指示展开补救行动,每日将会罚款1万5000令吉。

他解释,GRAB滥用市场主导位置设置多个限制条规,阻止旗下司机为其他电子召车商,在电子召车和运输媒体广告市场,提供宣传和广告服务。

“这些限制条规已经影响相关市场竞争,通过多边平台,创造各种障碍,打压现有和未来的电子召车商竞争者的发展。”

他说,使用GRAB平台的司机并不属于GRAB的员工,所驾驶的车子也不属于GRAB,因此不能通过限制条规,阻止司机为其他电召车商宣传。

他补充,如果GRAB不修改起限制条规,将会面对每日1万5000令吉的罚款。

他也说,该会自去年起就接到不少有关GRAB 的投诉,于是在经过评估后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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