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9日讯)判刑谁说了算?法官抑或是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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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庇推事庭今早有一名男子承认拥0.01克冰毒,人工智能建议坐牢10个月,法官并没有采纳有关建议,并判处被告坐牢12个月。

被告丹尼斯莫迪利(43岁),被指在去年12月16日下午4时,在兵南邦甘榜哥布石一间无门牌住家内,被发现拥有0.01克冰毒,抵触毒品法令第12(2)条文。

该法令下最高刑罚是罚款不超过10万或者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克沙纳丹伯马纳登引述上诉庭先前判决指出,拥毒是严重罪行,况且被告有吸毒前科,被起获毒品的重量无论多少,都必须以公众利益为重。

作为人工智能启用后首两名认罪拥毒被告的辩护律师哈密伊斯迈则以人工智能的使用,目前尚未列入我过刑事程序法条文中,而反对采纳人工智能审案。

他今日在公堂上为其当事人辩护时指出,应用人工智能协助判刑,违反了联邦宪法第5(1)和第8(1)条文,即关乎于法律跟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尽管法官可以不采纳人工智能的意见,但在下判时其思路难免会受影响。”

他引述我国联邦法院先前的一项判决指出,法庭判刑必须考量罪行轻重、控辩双方陈情、判决先例等因素作为标准。

“人工智能固然有所帮助,但案件实情才是重中之重,它已经违反了联邦宪法,我因此恳求法庭,本案不采用人工智能。”

副检察司克沙纳丹伯马纳登则强调,人工智能仅是利用库存的数据,作为判刑的参考指南,最终决定还是掌握在法官手中。

承审推事洁西卡最终驳回律师的反对,并指出,人工智能的数据库收录了2014至2019年东马高等法院相关案件的数据,随即按了程序运算,得出10个月监禁的建议。

法庭随即再次要控辩双方针对电脑的建议作出陈词。

哈密遂起身要求法庭将刑罚和其当事人现在的刑期同期执行。

副检察司此时再次引述判决先例指出,亚庇法庭有一起类似的“吸毒加拥毒”案,判刑是20个月,因此求法庭判处更重的刑罚。

推事洁西卡下判时指出,毒品案件在沙巴已达到猖獗地步,成了严重社会问题,法庭在考量了人工智能、呈堂证据、控辩双方陈情、法律原则等因素,“我谨此宣判被告入狱12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并和被告另一刑期同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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