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19日讯)有印尼国会议员近日提出健全家庭法草案,将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LGBT)定义为性偏差的社会认同问题,要求家庭成员将他们举报至相关权责机构,接受强制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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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央社》报导,印尼近年出现许多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族群不友善的举措,“反同”情绪高张,但还没有将同志视为犯罪的全国性法律。

有5名跨党派的国会议员提出健全家庭法草案,主张建立权责机构,透过社会、心理和医疗的强制矫正,处理性偏差行为导致的家庭危机。这项草案盼在今年内完成立法。

提案人之一的大印尼行动党国会议员梭迪克指出,LGBT族群的行为扰乱人类社会的未来,也违反印尼建国五原则。建国五原则指的是信奉真神、人道主义、国家统一、民主政治及社会正义,是印尼的宪法原则。

梭迪克表示,在西方国家个人的性倾向也许是私人领域,但违反印尼的建国五原则就不是私人领域,而是与国家有关的事。他并未解释为何LGBT族群的性倾向违反印尼的建国五原则。

草案还规定,丈夫与妻子在家庭的角色应依循宗教规范、社会道德与现行法律,丈夫赚钱养家,妻子则操持家务并照顾丈夫、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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