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日讯)民主行动党鲁容州议员杨胜利律师认为,按照马六甲宪法,马六甲首席部长阿德里不需要辞职,直到对方阵营已决定了首长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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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于今早在其个人面子书上贴文表示,针对甲州秘书昨日发信建议阿德里卸任一事,他个人对此表示不赞同。
“在该信中所提及的两项甲州宪法条文,即是第7(2)(a)条文和第7(4)条文,其中7(2)(a)条文阐明,马六甲州元首(敦卡立耶谷)应委任一名获多数州议员支持的州议会成员,成为首席部长。”
他说,值得关注的是条文里提及的“成员”(a member)一词,意即是这名成员必须获得众议员的信心。
“根据现在的情况,这位‘成员’是阿德里,并拥有我们(10+1)的支持。然而,与对方17人当中,却没有明确的表明支持哪一位‘成员’。”
他说,据悉,对方阵营有3名成员想要成为首长,而直到该阵营可以选出一名首长为止,阿德里仍是首长。
“因此,我认为,州秘书没有权利要求阿德里辞职,所以阿德里还是甲州第11任首长。”
另外,杨胜利指出,根据第7(4)条文,如果首长没有得到众议会多数的支持,他可以要求甲州元首解散州议会,在这之后首长应呈交辞职信,并成为过渡政府,直到新的州议会成立为此。
“无论如何,国语版本的宪法有不同的诠释,表明甲州元首可以要求首长辞职。而如果阿德里辞职,对方阵营并没有提出首长人选,那州的行政该由谁接手?这个完全没有道理。”
他也说,据了解,甲州元首正在给予对方阵营的时间,以决定谁成为首长,而直到对方阵营提名首长,阿德里都不需要辞职。
他指出,万一迟迟没有定论,阿德里应继续留任,或宣布州议会应解散,为州选举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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