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22日讯)汶莱蚬标石油公司(BSP)8名前任和现任雇员昨天被带到法庭面对贪污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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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领检控团队的是来自新加坡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 LLC)的高级律师达文星。

检察署是在反贪污局完成了对有关人等的调查后,决定援引反贪污法令对他们提出诉讼。

第一被告是诗里亚原油终站生产作业处高级业务主管沙烈汗马绍尔。在反贪污法令第6(a)项条文下,他共面对21项指控。他涉嫌于2007年4月至2008年12月之间,不诚实的从化学试剂的采购中收取15万4000汶元的酬金。

第二被告是汶蚬石油公司东区作业处的陆上调度员莫哈末阿扎姆扎基。在反贪污法令第6(a)项条文下面对5项指控的他,被指于2008年7月至2008年9月之间,不诚实的从化学试剂的采购中收取8万8200汶元的酬金。

第三被告是汶蚬石油公司供应链管理处供应链支援人员艾达登雅,她在第6(a)项条文下共面对7项指控。她涉嫌于2008年5月至2009年4月之间,从化学试剂的采购中,不诚实的接受11万7500汶元的酬金。

第四被告是汶蚬石油公司供应链管理处供应链支援人员哈嘉拉蒂法朱乃迪,她在反贪污法令第6(a)项条文下面对35项指控,她涉嫌于2008年3月和2009年1月之间,不诚实的从应急安全设备采购中收取3万6073汶元的酬金。

第五被告是汶蚬石油公司供应链管理处供应链支援人员(地震/地理空间信息)的哈嘉阿诗娜赛兰,他在反贪污法令第6(a)项条文下面对6项指控。她嫌涉于2008年4月至11月之间,不诚实的从各种工业品和设备的采购中收取2万100汶元的酬金。

第六被告是汶蚬石油公司支援、转移和物流处货仓管理员莫哈末费伊斯迈,他在反贪污法令第6(a)项条文下面对10项指控。他涉嫌于2007年11月至2009年8月之间,不诚实的从化学试剂的采购中收受2万4750汶元。

第七被告是汶蚬石油公司西区作业处高级岸外平台管理员沙贝里伊斯迈,他在反贪污法令第6(a)项条文下面对6项指控。他被指于2008年7月至2008年10月之间,不诚实的从化学试剂的采购中收受3万250汶元的酬金。

第八被告是诗里亚原油终站生产作业处生产监工罗斯里西蒙,他在反贪污法令第6(a)项条文下面对6项指控。他涉嫌于2005年10月至11月期间,不诚实的从紧急及安全设备的采购中,收受6万3800汶元。

以上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可在反贪污法令第7(1)项条文下,每项罪名处以3万汶元以下罚款或7年以下监禁。

第一至第三被告获准以2万汶元押金或两名本地担保人保释候审,第四至第八被告则获准以1万汶元押金或两名本地担保人保释。案件将于本月23日上午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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