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巿25日讯)在去年9月间性侵都东县一华校女教师与偷窃的被告拉万迪在向上诉庭申请减刑,成功获得减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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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拉万迪在性侵与偷窃罪名成立之后,被汶莱高庭判处坐牢17年及鞭笞12次。之后,被告向上诉庭申请减刑,结果成功获减刑一年,即坐牢16年及鞭笞12次。

法官指出,虽然被告是在没有计划及动用暴力之下干案,但是被告戴着口罩,利用电筒照向两名女教师的脸部,并利用小刀恐吓她们,对她们造成很大的惊吓。

法官表示,被告性侵的罪名是被判坐牢10年是合理的惩罚。至于偷窃的罪名则从监禁7年减至6年,因此,被告必须坐牢16年,而12次之鞭笞则照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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