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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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手﹐能救人﹐也能助人安乐死,都算是功德无量吧!

这里要说的是﹐今年2月6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重要的历史性裁决:批准在该国,医生能帮助病患安乐死。那些已被证实患有不治之症的人,如果不想继续忍受剧烈病痛的折磨,有权利要求医生协助他们死亡。法案通过﹐在加拿大引起极大回响,有人泪流满面,就像了结了一棒心愿。终于立法了﹗

其实﹐在欧洲一些国家如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还有美国的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等,安乐死已是合法化。在充满禁忌的东方国家,印象中日本是通过了安乐死法案的国家。

什么是安乐死?按注解是“好的死亡”或“无痛苦的死亡”,分为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前者指采取某种措施加速病人死亡,被动安乐死是中止维持病人生命的措施,任由病人自行死亡。另有自愿安乐死,是指病人自己要求安乐死;非自愿安乐死则是指那些无行为能力病人,如婴儿、脑死病人、昏迷不醒病人等,这些人不能表示自己的要求、愿望或同意。据表示,被动安乐死长久以来都有人在施行,甚至为人所接受,例如停止疗程,拔除绝症病人维生的机器。至于主动安乐死,就不断有人在讨论。

安乐死如何进行?据表示,有注射氰化物:先注射催眠剂使患者入眠的情况下,注射氰化物导致患者死亡;口服安眠药品使患者入眠,注射有呼吸抑制作用的中枢麻醉剂,最终呼吸停止而死亡;或注射凝血剂,造成血液的凝结,形成血栓阻断血液流动,造成死亡等。

生﹐已不由己;死,倘若今天借着立法,能把选择死的权利握在手里……死亡和生命的尊严,夫复何求?

曾有一本称为生命智慧之书的《死亡的尊严与生命的尊严》﹐作者傅伟勳(1933-1996),致力推动生死学教育而被誉为“台湾生死学之父”。他罹患癌症的时候,躺在病床上沉思冥想–为何很多人都怕死?结论是:“怕自己将要完全失去世上所喜爱过的事物,执着在世俗世间所渴爱着的一切!”在当下,他体悟到要超克死亡的挑战,必须抱持着无私无我、爱和希望。

借用书中一句话:生﹑死,原来可以这般从容地面对!你,禁得起人生最后关头–死亡的挑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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