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庭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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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刑法的问题非常严峻,显然已是眾所周知,惟某些方面似乎刻意引导或暗示人们本国的宗教化问题就仅繫于此,那是很不负责任的。实际上,就 算没有伊刑法的「威胁」,宗教化现象还是个非常严峻的「痼疾」,因当下宗教因素渗入国家及社会结构並开始影响之,诚已属相当严重,这于教育、司法、媒体、 学术、经济领域,乃至个人生活之方方面面均可见证。

职是之故,即便伊刑法仍未实施,国人已开始感受到一波又一波,而且越来越广泛和深入的宗教观念、价值、標准和法规的「干涉」,乃至「入侵」,包括本 该属「中立」的公共场合也不能进行一些被指为违背、冒犯或「不够」宗教的活动。至于政府里各宗教机关的强势运作,有时甚至已藐视、挑战、顛覆宪法所保障的 基本现代文明原则,包括民主和人权。

而这些宗教化的影响,实质上是跨宗教的,並非仅局限于特定教群。

若任当前的情势发展下去,其实不用靠伊刑法,本国也极有可能演变为高度的「宗教国」(如之前就有部长提议成立「宗教法警队」)。遗憾的是:舆论焦点 已过度被锁定在「八字还没一撇」的伊刑法身上,而忽略了当权者正在「越滚越大」的宗教化。实际上,今天伊刑法能轻易被搬到檯面上来「慎重考量」,其大背景 就是30年来的宗教化,最终把原本被视为「非课题」、「避忌」或「臆想」的提案,堂堂正正地给请上「神台」来了。

那30年的宗教化,责任在谁呢?其实大家都有责任,只不过有轻重之分。某些人是推动之,某些人是利用之,某些人是苟合之,某些人是坐视之,还有更多人是根本毫不关心之。

最讽刺的是:如今大力抨击某些人要对伊刑法之「抬头」负起责任者,实际上一向来都对当权者篡改「国本」的宗教化方案及措施唯唯诺诺、顾左右而言他,甚至还有替其「消毒」、「美化」的。观其人当年的低调,比之当下的「义正词严」,还真有荒谬之感。

事到如今,虽说责任还是要追究——不然当事者不懂得反省改正,但更重要的是朝野应当超越党派利益,认真集合智慧和力量来与宗教化大势竞爭、对抗,奋 力从事更多的研究、教育、宣导和对话工作,包括从根底启蒙人民对自由、民主、公正、中庸等普世价值的认知和信仰。唯有深根如此价值,任何意识形態的发展, 才不会「癌化」成反噬社会的怪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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