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庭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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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的確应当有某种作为主导思想和施政原则的意识形態,而非隨波逐流、模稜两可,或西瓜偎大边。所以如遇到与本身所奉持的意识形態有矛盾的情 况,就难免会与牴触或挑战其意识形態者展开对质、谈判、竞爭、摩擦,甚至决裂。这著实说相当正常,诚如发生于某些政治联盟,甚至政府之內者。

不过,某些社会或也有某种政治联盟,其政党成员可能没有太明显的意识形態,结盟只是为了组成政府共同掌权。尤其联盟內比较弱势的政党,根本就无多少 话语权,所以意识形態只能是「奢侈品」,甚至「包袱」。在实际的政治运作上,如此联盟一般上只以「盟主」的意识形態为意识形態,即使有关意识形態乃很有问 题者,如说带有浓厚的种族主义或宗教主义。

当然,也许弱势党也不是完全埋葬了意识形態,只不过其意识形態乃「有限公司」,通常只能在范围很小的领地里发挥,如说在特定族群的「舒適圈」內,即可高谈阔论或转化成具体的施政。

然而,只要踏出这「舒適圈」,有关意识形態就自动失效了,因绝不能贸然「逾越」、「冒犯」盟主的意识形態,不然后果会很严重。其实,盟主为了长远利益,一般上多少会让弱势党有一定「聊胜于无」的空间来表现其意识形態,免得无法向其目標选民交代。

惟要是有关「盟主」的意识形態確实是种族主义的话,其施政难免会沾上种族主义色彩,尤其是反映在以肤色作为决策和行政標准的制度化歧视。这对于若一 向標榜民主、公正、平等、自由、中庸等价值及宗旨的弱势党,显然会很尷尬,所以某些就会尽量迴避谈意识形態,只谈现实利益,比如其能为选民爭取到的各种 「好过没有」的利益。

另一些则会设法美化「盟主」,力辩其根本没有种族主义,是大家「误会」或「言重」了。

令人莞尔的是:有些弱势党的党员,甚至领导,很会质疑、调侃敌对联盟的意识形態差异及內訌,耻笑其如何从轰轰烈烈的「恋爱」墮落到七荤八素的「撕破脸皮」,却不自觉本身匍匐于「盟主」之裾下,根本不敢伸张其堂堂正正的意识形態,看在眾人眼里,更是彻底的笑话。

其实,弱势党如有「忍辱负重」之志,期望从体制內「委婉爭取」,人们也不是不能给予一些肯定,只不过若老爱演「龟笑鱉无尾」,诚叫人「冇眼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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