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六日讯)一名华籍推销员失信公司价值二万余令吉的货品而被捕,向法庭认罪,被判入狱十四个月及鞭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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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四十岁),被控于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四时,在下南南一间轮胎公司,失信价值RM22,810.00的各型轮胎,触犯刑事法典403条文。

主控官沙林阿利警长表示,被告的公司在检查存货后,发现有四十六条各型轮胎出货后并没有收到货款,而报警将被告逮捕,延扣迄今。

推事法益奥马在被告认罪后,判如上述。

另一方面,友族青年莫哈末阿菲基纳伦,廿八岁,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廿八日早上七点,在新布兰恩惠园保安亭前,假冒警员「征用」一青年的摩托车而触犯刑事法典170条文。

沙林阿利警长说,被告使用摩托车后拒绝归还给事主,事主因而报警。

法益奥马庭主聆讯,判被告入狱五个月,由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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