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巿7日讯)一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在没有得到有关当局的批准,私运19袋米出境,罪名成立,被斯巿推事庭判处罚款汶币15,000元,或者以坐牢8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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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31岁的华籍马来西亚人,他被指控在本月5日私运19袋米,欲通过马来奕县苏艾朱都关卡出境,结果被执法人员识破,现场被扣留。

被告私运米包括8袋香米、7袋Pulat米、4袋泰米,每袋米重10公斤。

在接受调查中,被告承认有关的米都是他所拥有的,他是在甘榜苏艾特拉邦的商店购买的。

由于被告表示无法缴付罚款,因此以坐牢8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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