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9日讯)性侵离家出走的小女友,男子被判18年监禁30下鞭笞刑罚,之后在今年7月10日检讨获得批准,另改为18年监禁以及6下鞭笞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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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所提呈之上诉,由阿都拉曼律师为其辩护,希望能将监禁刑罚减低,而这一上诉将在8月29日过堂。

上诉求减刑

这名27岁男子莫法兹林,被指于今年4月27日大约早上9时左右,晚上9时以及隔日晚上9时左右,性侵了离家出走前来投靠他的14岁未成年女友,因而面对3项刑事法典376(1)条文之提控,而这3项提控于今年5月15日皆被判18年监禁以及10下鞭笞刑罚。

基于刑罚同时执行,因此所面对的刑罚的总和为监禁18年,以及30下鞭笞。但我国对于刑罚上的限定,一人仅能面对最高24下鞭笞刑罚,发现到这方面的误区,检方在今年7月10日提呈检讨书至高庭,以针对被告所面对的鞭笞刑罚做出调整,并获得通过,改为共18年监禁和6下鞭笞刑罚,即每一项罪行为18年监禁和2下鞭笞,刑罚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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