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7日讯)控方今日传召第七名证人,即最先抵达现场的其中一名巡逻警阿都哈利伍长出庭供证,证人指当时看到林咸慈和另2人站在客厅时,林氏的心情看似低落,但没有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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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阿都哈利伍长,现年54岁。他于2012年6月14日和另名同僚一起巡逻时,于凌晨2时15分接获顺溪美拉警署询问柜台负责警员亚贡卡帕的通知,指在乌鲁顺溪美拉33A巷一屋子有袭击案件发生。

他与另名同僚莫哈末法道勿斯于当天凌晨2时25分抵达现场,当时救护车也已抵达现场。

他指,抵达现场看到该屋子的篱笆门及客厅大门已打开。于是,他和另名巡逻警及医务人员一起走进该屋子。他看到客厅有3个人,即2名女子和1名男子。

他形容,客厅站着的三个人,其中一女子年龄大约30岁,另名2名男女年龄大约40岁。

他说,其中一名30多岁的女子就是坐在被告栏中的被告林咸慈,并形容她在案发现场的表情看起来很低落,没有哭泣。

在副检察司莫哈末菲拉尼斯吉的询问下,证人表示不清楚现场有没有小孩的存在,也不清楚发生命案的房间外有没有血渍,也没有看见客厅有没有血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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