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30日讯)针对社交网络间流传电子香烟已解禁,汶莱卫生部今天发出文告表明,这项传言并不真实,完全属于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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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也驳斥了电子烟无害健康的说法。
卫生部在文告中说,当局不曾发出过8月2日起解禁电子烟的声明。公众受促立即停止继续散播该项谣言。
文告说,电子香烟的禁用包含在2005年烟草法令中,这意味着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属于违法行为, 在该法令第14(2)条文下, 初犯面对300元罚款,再犯每次罚款500元。另外,在法令的第6(1)条文,进口和销售电子烟可被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再犯每次罚款1万元以下。
卫生部强调说,电子烟及其电子液体含有害物质如尼古丁、毒素和其他化学品,可导致癌症和危害健康。长期摄入尼古丁,可影响胎儿、儿童和青少年的大脑发育。电子液体的颜色、气味和包装方式对儿童产生吸引力,一旦不慎喝下可造成伤害和中毒。
公众若有任何疑问,可联络卫生部询问热线145,或浏览卫生部网站www.moh.gov.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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