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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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Ms’M)这口号早在建国之初,由时新加坡总理李光耀首先提出。新加坡退出大马后,人民行动党孪兄弟民主行动党承继Ms’M的政治理念,持续至今。

早期Ms’M能引起非马来族群,尤其是华族的共鸣,因为它是针对土著特权、工商固打、公职机会、大专学额等等不平等政策而发的抗争与诉求。

50多年来,政府政策若有所改进,与其说是反对党努力争取Ms’M得来的成果,不如说是自由市场经济“逼”执政党作出的让步。

特权和保护主义,毕竟不敌市场经济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操作。

今天,砂州朝野政党和民间有个共识:在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上,砂州至今仍是二等州。尤有进者,当砂州最大族群的达雅族,在官方表格上仍属于“其他族类”时,不仅土著特权对他们仅仅是个画饼,西马人喊的Ms’M,也如对牛弹琴。S4S运动的兴起,是“一国两等”州属的事实造成的必然后果。

行动党对S4S有所猜疑、异议,不难理解。从初期创党元老张守江的“S4S冲着行动党而来”,到日前党名嘴丘光耀的“理论上认同S4S理念,但得看其组织”,显示行动党领导明白当初过敏反应的不智,毋宁静观其变。

最令人不敢恭维的S4S揶揄、贬斥,来自比西马人更西马的砂州知识分子。

任职马来亚大学的吴益婷博士,在2015/9/26[燧火评论]一篇题为《避谈权力制衡,砂州何以独立?》中,居高临下地直斥“但砂拉越人别太天真,摆脱了马来主权,取而代之的是什么意识形态呢?”

这不仅是朝着裤带之下的犯规拳击。首先,S4S领导不断的重覆,他们会在不触犯煽动法下活动。

S4S现阶段的主要议程是争取公投法。公投法的终极目标会否是砂州独立,谁也说不准,文人墨客无须皇帝不急太监急地冠之以“搞独立”的莫须有罪名。

公然谈论摆脱马来主权,有如留英沙巴人士的SSKM活动,正是S4S不愿踩越的法律底线。

S4S不仅没有主张砂州独立,它是否避谈权力制衡,外界也不得而知。从媒体报导得来的资讯可以看出,它目前的议程是倾全力争取公投法。评论人尽可辩讨公投法运动的利弊及其可行性,但不应强喂伪命题予一个合法的公开组织,混淆公众论述。

吴博士的“摆脱了马来主权,取而代之的是什么意识形态呢?”,真是问的不知所云。博士想问的应该是:“摆脱了马来主权,砂拉越是属于什么体制的国度吧?”

意识形态=主义,与国家体制,如国会民主制、共和制、共产极权制、老子天下第一制不尽相同。有一点可以预言,砂拉越果真能摆脱马来主权的话,S4S同道希望取而代之的,是个不必在独立50年后,还没有建立健全权力制衡的“意识形态”。

其实,Ms’M和S4S在理论上,无须互相排斥。是心胸狭隘,霸占话语权的政党政客,和久居西马的国人,享受到如南北大道的现代基建,忘记了砂拉越连像样的一条泛砂公路都还未有的落后发展,看不到两者相辅相成的逻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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