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3日讯)以手指非礼女儿的被告于第三推事庭被判13个星期监禁以及2下鞭笞刑罚后,检方上诉得直,第三高庭法官改判为6年监禁以及2下鞭笞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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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46岁被告再纳阿里,被指在今年8月13日大约凌晨2时半,位于三马连新市镇非礼自己16岁亲生女儿,抵触刑事法典354条文并认罪,虽然主控官要求法官能针对被告的兽性给予严惩,但第三推事庭仍判予13个星期监禁以及2下鞭笞刑罚。
今日检方上诉高庭,高庭法官表示地庭对于受害者的经历欠缺考虑,因此在让检方上诉得直的同时,也提高了原本13个星期的监禁刑罚,改为6年监禁,而鞭笞刑罚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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