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泗里街20日讯) 民主行动党泗里街支部秘书王振金认为,泗里街县议会将在今年5月1日开始对那些未经议会当局同意,擅自在议会管辖的空地栽种植物,议会有权铲平及清除所栽种的植物,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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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说,栽种者将面对每棵5百令吉的罚款是矫枉过正及不亲民的举措与管制!倘若泗里街县议会坚持实行禁止其管辖范围住宅区屋子外面栽种蔬果,肯定会引起民怨与不满。

他是今日下午发布文告时,如是表示。

身兼国会议员特别助理的王振金认为,县议会援引1994年建筑法令20(1)、(2)条文来对付住宅区居民在议会管辖地区如屋前、屋后或屋旁种植蔬果不是明智之举,更不是一项即刻需要实行的措施。

他也表示,在目前经济不景气,人民面对百物价格高涨的情况之下,居民在议会管辖范围耕种一些蔬果自供自给以减轻一点生活负担又有何问题?

不碍他人应法外留情

王振金认为,只要民众在空地上所种植的蔬果没有造成交通阻碍,不会阻挡驾车人士的视线或不会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话,当局理应在法外有情的情况下,允许居民进行耕种蔬果活动。

他要质问议会当局,在进行取缔禁止住宅区居民种植蔬果之后,议会是否能够确保这些住宅区屋子篱笆外的空地得到妥善的管理与照顾?

县会未能管理好空地

王振金指出,很明显的事实是,从过去到现在,当局无法有效地管理好住宅区的空地,以致造成许多空地杂草野树丛生!

他也称,县议会本身在一些真正需要改善的服务领域却显得力不从心,达不到民众的要求。那些在议会属下的垃圾服务水平,住宅区道路损坏问题,住宅区水沟清理问题等,更需要加以改善与提升。县议会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原有的服务领域,以达到民众的要求,才是人民所要看到的事情。县议会实在不需要在民众在议会管辖范围地方种植蔬果的事情上刻意去为难居民!民众要问的是倘若议会当局无法完善管理屋外的杂草野树,或没有按时处理垃圾问题,那么民众是否也可以向议会当局征收罚款?

他表示,接到很多民众投诉对议会这项法令条文实行的不满。

县会应做好美化工作

民众认为如果议会真要实行该法令条文,禁止居民栽种说过的话,那么议会就必须站出来向人民承诺将完善进行篱笆外的美化工程及种植花树的管理,否则的话,议会下令禁止居民种植蔬果就没有说服力了!更严重的是,议会此举有违反民意及没有体恤民众的作风,凸显出现一个磨刀牟利的地方政府!当然,当局进行非法种植蔬果的取缔罚款行动确实能收到可观的款项,但肯定也会得到加倍的民怨与不满 !

有鉴于实行禁止居民在县议会管辖范围地区进行蔬果的种植并不是一项迫切需要进行的举措与管制,他呼吁议会当局对有关的指示收回成命以符合民众的意愿。

民众应高度合作

那些在议会管辖屋外地点种植蔬果的民众保持高度的合作精神。他们必须确保所种植的地点不会防碍交通,保持蔬果一定的高度,不造成任何环境污染及保持地点的美观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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