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9日讯)行动党南兰区国会议员刘强燕指出,警方应该根据标准作业程序,对民众的报案展开实际的行动及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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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引述一起发生今年1月11日的个案为例,在当天上午8时许,她陪同一位来自西岸的63岁母亲到中央警署报案,指遭受犯有毒瘾的43岁儿子殴打。这起案件过后交由肃毒组负责调查。

“然而,警方并未在24小时内,即1月12日前往受害人的住家进一步了解情况,并扣留肇事者。隔天,我再咐嘱家属联系肃毒组负责人,但不幸被告知,肃毒组当天有执法行动,故无法派员跟进这起案件。”

肇事者已逃走

“1月14日,警方仍然没有展开必要的行动,于是当天下午5时许,我联络诗巫警区主任。当晚10时46分,家属通知我已采取行动,惟肇事者事先获知消息后逃走,这导致受害者的家人,尤其身为母亲者,担忧儿子会返回家里殴打她。警方最终于1月16日将肇事者逮捕。”

刘强燕国会议员表示,肇事者曾被送往沙巴戒毒中心戒除毒瘾,警方应该很容易就能获得他个人的详细资料。

在陪同受害者报案时,刘强燕也发现诗巫警局没有翻译员,导致这位不懂国语的母亲无法与负责的警员沟通。同时,根据受害者所提供的讯息,其家人在以往也曾前往报案,惟警方并没有采取行动。

刘强燕对警方没有根据标准作业程序处理案件,感到失望和遗憾,并强调只有在人民代议士通知诗巫警区主任后,警方才采取行动的做法,是让民众难以接受的,而这也凸显了警方的操作机制出现了问题。

“事实上,叶海量州议员也曾遇到同样的情况。在今年1月1晚间,诗巫再也一住家遭暴徒攻击,事主于凌晨报案,警方并未于隔天约定的时间内前往调查。事主于2日上午联络叶海量,再由叶海量通知一位高级警官后,警察才匆匆忙忙赶到现场。”

刘强燕强调,警方在这两起案件中的做法,无疑是非常恶劣的示范,也容易导致民众产生误解,即在没有人民代议士的陪同下,民众报案将不受理。

“当民众面对治安的问题时,行动党领袖都会劝导他们应该去报案,但不幸的是,我们所获得的答覆往往是报案不会有什么作用。这是民众对警方失去信心的表现,警方有必要用实际的行动,重新赢得人民的信任。”

她指称,在维持诗巫良好治安的行动上,警方与民众应该互相配合,例如警局没有翻译员,叫那些不懂得国语的长者,如何来陈述他们的遭遇?因此,诗巫警方须即刻聘请翻译员,以方便民众据情报案。

巫警人手不足

“同时,肃毒组展开执法行动,而无法对吸毒儿殴打母亲一案进行调查,这是否也反映出警方面对人手的不足,尤其是调查官?倘若这是事实,诗巫警区主任有必要公布情况,让行动党的国州议员在国州议会里,向政府作出必要的争取。”

“我们无意将枪口对准警方,仅仅是冀望透过警民的合作,以及人民代议士的配合下,能够对诗巫的治安作出贡献,使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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