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秀萍(右图)申请暂缓执行其离婚案交由大马法庭审理的裁决失败。左图为邱继炳。

(吉隆坡23日讯)企业大亨丹斯里邱继炳与前大马美后潘斯里蔡秀萍离婚案,高庭今日驳回蔡秀萍申请暂缓执行高庭判这起离婚案交由大马高庭审理的裁决,並諭令蔡秀萍负责4000令吉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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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拿督杨惠嬋指出,基于申请方无法证明此案有任何「特殊情况」,因此驳回这项暂缓令的申请。

她也说,法庭不认为蔡秀萍患有自闭症的孩子亚歷克斯的病况属于「特殊情况」。

她指出,蔡秀萍本身选择在英国法庭打离婚官司,因此她有必要做好准备承担在大马与英国的诉讼费,这不能被列为「特殊情况」。

她指出,她已考量所有涉及此案的课题,並于去年11月28日宣判时作出回应。

她说,现年75岁的邱继炳年事已高,因此利益与损害之平衡还是归于邱继炳,他应该在无阻力的情况下打这场离婚官司。

「特殊情况」不成立

她表示,若申请方成功证明特殊情况,她会把数个因素纳入考量,包括在大马引用的法律原则,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是否足以影响一个人的居籍。

去年11月28日,高庭批准邱继炳要求在大马审理他和蔡秀萍离婚案的申请,高庭是以蔡秀萍的居籍属于大马为由,认为大马法庭有权审理这宗离婚案。

蔡秀萍因不满高庭的裁决,于去年12月入稟上诉庭,要求推翻高庭「离婚案必须交由大马法庭审理」的裁决;蔡秀萍也入稟高庭,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判决,惟今日被驳回。

儘管如此,英国高庭已在去年10月17日裁决,蔡秀萍已成功证明,在提交离婚诉讼的前12个月,英国是她的「常居住所」,所以英国法庭將受理这宗离婚诉讼。

上诉庭定于今年2月27日,为蔡秀萍的上诉申请进行案件管理。

邱继炳的代表为罗密斯,蔡秀萍的代表律师则是杨友毅。

现年75岁的邱继炳与68岁的蔡秀萍,在1970年结婚,两人结婚43年,育有5名子女。邱继炳是马联集团主席,也是国际品牌Laura Ashley的董事长。

这宗离婚案备受瞩目,是因为它被喻为世界最贵的离婚案。

蔡秀萍是在2013年2月入稟英国法庭要求离婚,並爭取分得邱继炳的一半財產,估计高达5亿英镑(26亿6085万令吉)。伦敦被誉为「世界离婚之都」,即在审理离婚和解案时,是要求財產以平分的方式进行。

不过,邱继炳后来在吉隆坡高庭入稟申请离婚,以便他不用分一半財產给蔡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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