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8日讯)一名华裔男子15年前误购二手贼车,並起诉银行以索回之前买车所支付的款项,虽双方最终已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但事主至今仍被追討逾6万令吉的欠款,令他饱受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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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峇株巴辖的男事主陈建福(42岁,市场行销员)透露,他是于2001年7月18日將其旧的威拉轿车变卖,重新贷款,再以3万2000令吉向峇株巴辖一间车行购买一辆二手的国產勇士轿车。

他表示,在2001年11月26日,当他前往银行缴付第三期贷款时,获银行告知所购买的是贼车。

「在吉打州双溪大年拥有与我相同车牌號码的轿车,该名车主在发生意外后申请保险索赔,才揭发我所购买的是贼车。」

车身號码被动手脚

他今日在马华柔佛州联委会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柯松达的协助下,召开记者会,敘述本身的遭遇,并希望能够尽快解决这困扰他多年的问题。

陈建福指出,他过后將轿车送往居鑾电脑验车中心检验,证实所购买的轿车车身號码被动过手脚。该车最后被扣留在居鑾陆路交通局,无法再领回。

自从轿车被扣留后,他就再也没有支付贷款,同时也在2002年聘请律师起诉该银行,要求取回购买汽车所支付的款项。

「这起案件前后延期了5至6次,直到2010年10月6日,在银行的要求下庭外和解,並于2010年12月13日取回之前购车所支付给银行的款额。」

仍接银行起诉信

他续说,原以为这起案件早已结束,岂料在去年11月份仍接获来自银行的起诉信,指他连本带利拖欠逾6万令吉的款项。如今,平均一个星期內他仍会接获3至4次的追债电话。

「我曾好几次亲自把有关庭外和解的信件,以及银行付款给他的资料呈交给该银行的职员,甚至电邮及手机通过通讯软件whatsapp给他们,然而他们都以『没有收到』答覆,问题至今仍无法解决。」

他表示,儘管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的协议,但金融银行却未停止有关贷款,这举动是否等于藐视法庭?

发生这起事件后,除了结婚计划被拖累之外,他也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无法向任何银行贷款,就连购买房子都受到阻碍。

柯松达指出,他將把这起案件带到国家银行,以协助事主尽快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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