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因3年前在「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上的言论,今日被地庭宣判煽动罪名成立,判监禁3个月和罚款1800令吉,保住国会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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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

根据联邦宪法,任何国会议员若被判入狱超过1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將自动失去议员资格。

蔡添强因于2013年在「513马来西亚民族日- 拯救民主」讲座上,发表煽动性言论,而於同年5月29日被控上法庭。

控状指出,他在5月13日举办的讲座上发表煽动性言论,意图採取非法手段,號召大马人推翻政府,牴触《煽动法令》第4(1)(b)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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