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廿八日讯)一名建筑场劳工在高庭面对贩运210克冰毒控状,否认有罪,被令延扣至五月十七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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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达尔苏益,卅八岁,被控于二零一六年九月廿六日晚上七时半,在孟加达惹兰苏拉曼大学园广场的停车场处,贩运210.56克冰毒而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被告否认有罪,延聘花拉雯律师代为抗辩。
副检察司颜炳君提呈控状后,表示控方拥有六个证人,大约需二星期完成检控程序。
律师花拉雯说,她刚受到被告家人的聘请担任被告辩护,尚未获取相关文件。
拿督诺再雅法官谕令被告受延扣候审,并展五月十七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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