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五日讯)一名中年男子破门入屋偷窃一台手提电脑,较后被捕,他向法庭认罪后,被判入狱三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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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哈密波汉汀,四十七岁,被控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凌晨四点,在丹容亚路破门进入一间住宅偷窃一台手提电脑,触犯刑事法典457条文。

主控官林瑞明警长在被告认罪后,陈述案情指出,当天被告从后门撬开锁头入屋,进入厅中将手提电脑放入袋中偷走。

正当被告正要离去时,屋主的女佣被异声惊醒,然后看见厨房电灯亮着,并见到被告背着装有手提电脑的袋子离去,她赶快叫醒屋主,由屋主于当天早上九时多报案。

接着,警方根据情报,于二月六日成功逮捕被告,延扣迄今。

推事史蒂芬妮考虑以上案情,宣判被告由被捕日算起,入狱三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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