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五日讯)来自根地咬中年农夫被控阻止森林局官员执行任务案,全案审结,推事庭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入狱二年,唯批准被告以相同条件下保释,暂缓服刑以向高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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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南迪巴卡耶,五十八岁,被控于前年五月十六日早上九时十五分,在纳巴湾甘榜达达汉的一处森林入口处,阻拦森林局官员执行任务,触犯森林法令第31条文。
在此条文下,最高可被判监五年,或罚款五万令吉,或二者兼施。
被告乃于去年九月五日被控而以二千五百令吉及二人保释,案于去年十一月廿八日开审,直到十二月十九日被裁决表罪成立,然后于不久前完成出庭自辩,终全案审结。
推事莱恩沙基南宣判指被告未能反驳控方证据,因而罪名成立,须入狱二年,然后在被告辩护律师南星的申请下,获准以相同条件下保释,暂缓服刑,以便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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