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6日讯)涉嫌偷窃3袋微型电子芯片的39岁马来籍男子,在刑事法典第379条文下被提控,今日被判罚款3000元,或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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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在3月1日早上10时15分,该名男子被巡警发现,怀疑他偷窃在某空置工厂后方森林内的3袋微型电子芯片,价值1000令吉。

据案情指,在3月1日的早上6时30分,原告(保安人员)巡视摩拉达闽工厂一带时,发现一名男子行踪可疑,较后保安人员在该工厂后方森林发现3袋微型电子芯片;当天早上10时15分,他也发现一辆红色轿车停置在工厂的前方,而一名男子下了车便直接进入森林;原告及同事突袭森林的当儿,发现身穿蓝色迷彩服及蒙面男子逃跑及藏匿在工厂。同时,保安人员也已向达闽再也警局致电投报及求援,因而在中午12时15分,由该警局巡长阿尔巴伊布拉欣领队的警员成功逮住疑犯及充公上述物品。

失窃物品价值千元

上述物品重达20公斤,价值1000令吉。因此,被告被控偷窃该物品,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9条文。

被判罪成者,将被判监禁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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