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6日讯)来自石隆门的27岁男子,因涉嫌拥有毒品及服食毒品而面对2项提控,今午获准保外,案展下个月9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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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控状指,罗尼祖西安在上个月26日下午1时50分,在青草路某大厦一单位,涉嫌拥有7.8克的冰毒,因而抵触了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12(2)条文;一旦罪成,将被监禁2年至5年,鞭笞3至9下;而被告是在同样法令第39A(1)条文下接受惩罚。

第二控状指,被告在落网当天,即同日下午2时30分,在肃毒组的办公室,接受尿液检验时不过关,因而抵触了该法令第15(1)(a)条文。

同时,法庭应允被告由2名月薪不少于2000令吉的担保人,以4000令吉现金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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