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6日讯)藏有危险物品的27岁马来籍男子,今日被判监禁1个月,以示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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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被告在3月5日下午大约5时,被值勤的警员在史迪亚惹加路甘榜达闽洛的一间无牌房屋中,发现他藏有危险物品,即一把折刀,因而抵触了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

案情指,原告与同事在史迪亚惹加路甘榜达闽洛的一间无牌房屋中进行搜查,并向行踪可疑的被告出示警员证件以进行搜身,搜身之际发现被告的左后口袋藏有一把褐色折刀,因而提控他抵触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

在该条文下,被判罪成者,将被监禁不超过2年,或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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