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0日讯)联邦法院以联邦法院曾有“公用领地不属于习俗地”的终极案件为例,使巴莱林吟马里京地区的17座长屋或约300名村民失去公用领地,法官也同时驳回答辩人所要求的1800万令吉的反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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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庭也谕令,起诉人,即失去公用领地的村民支付5000令吉予哥打三马拉汉土地与测量局局长作为诉讼费。
当地村民是因不满土地归宣称持有临时甘榜地契的两家油棕公司所拥有,而在2012年9月6日入禀法庭讨回公道,代表律师为蔡光(人旁)亲。
起诉人以屋长为代表,提出这项法律诉讼,他们除了起诉这两家油棕公司外,也一并将砂州政府及三马拉汉土地与测量局局长列为答辩人。
据悉,政府早前签发临时地契给这两家油棕公司,总面积达1万2000公顷,它们分别获得7300公顷和5200公顷的土地。
多次报案不见行动
村民表示,他们祖先早在百年以前的英殖民时期,就在有关的土地上落户开垦,代代相传迄今。但政府却将有关地段签发给上述两家公司,让两家公司合法的侵入他们的土地,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日常作息,并导致他们失去先前的农作物。
他们曾经多次向警方报案,惟未见警方采取任何行动。
其中一家公司曾在2012年8月间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发出禁令,禁止村民进入有关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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