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被控于诗巫夜市谋杀一名瘾君子

(本报诗巫3日讯)于2016年发生在诗巫夜市的一名瘾君子被杀命案,2名涉案的被告今日在高等法庭被裁决谋杀表面罪名成立,案件将进入自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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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30岁的被告保乌奇达及吉米帕发今日在诗巫第二高等法庭被裁决谋杀表罪成立后,订于8月14日及15日进行自辩。

案件于2016年9月份在诗巫高等法庭开始听审,控方共传召了16名证人出庭供证。

此案听审期间,承审高庭法官拿督李兴长、副检察司莫哈末塔祖、辩护律师王连义及弗斯特巴瑶、法庭职员及警务人员等一行逾30人也曾前往诗巫夜市实地了解案发现场情况。

此案于2016年3月30日晚上8时至3月31日下午5时08分之间发生在诗巫夜市,一名瘾君子被殴打后送医不治。

两名涉案的被告也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控状。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法就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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